美国的发现教学法。

此法系美国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布鲁纳所倡导。发现学习的中心思想

是教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即教给儿童解决问题的各种策略,帮助他们知道如何着手学习,其目的是启发学生积极思维,牢固掌握学科内容,成为自立自主的思想家。

发现学习的过程一般是:教师创设一定情境,使学生在这个情境中产生矛盾;教师提出问题(课题),并提出一定材料,引导学生自己去分析研究,提出假设,学生从理论上或实践上检验假设,如有不同看法,可以展开辩论;对问题作出结论,获得理论知识。

布鲁纳认为发现学习有四大益处:发挥智慧潜力,增进内在动机,培养学习技巧,增强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