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两种合同教学法1.法国小学的合同教学法。

为了使学生的学习具有个性特点,法国在小学,高年级中建立了新的教学结构。这就是由教师与每个学生签订“学习合同”,明确规定学生在

一段时间内完成的书面作业内容,学习进度,纠正的方法,然后由学生各自安排学习。这样做的目的在于使儿童有可能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或填补自己的缺漏。

“具有个性特点的学习”并不意味着孩子们是孤独地学习,而意味着他们利用自己的特长或发现自己的缺漏,都能取得明确的结果。孩子们按照自己的进度工作,而不考虑获得什么样的成绩,他们想的是如何遵守合同规定,按时完成学习任务。这里,教师的职责在于根据需要采用灵活方式,对那些学生信心不足或感到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帮助。在某些班级里“学习合同”是集体性的,学生是以小组开展工作的。

“学习合同”也被称为“合同教学法”,其方法步骤是:①学生首先对工具学科(法语、数学)作出评价,以便发现自己的缺漏。②每个学生应总结一下自己缺漏些什么。③签订为期 8 天或 15 天的合同,在执行合同中,学生应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力求使共同确定的计划能按时完成。④做完练习,若条件具备,可用自动纠正机纠正,若不具备,可由教师给予纠正。⑤合同完成后应作出小结,以便确定下次合同内容是增加还是减少。 “合同教学法”的好处是:能激发儿童的学习兴趣;功效高,教师能

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困难,这样可采以针对性的措施;能锻炼人,学生在执行合同时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缺点是:教师工作量大,要负责评价、纠正和总结工作,由于孩子们过分殷勤,产生了负担过重的问题;需要大量的和昂贵的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