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教学的三个关系

  1. 新旧知识的关系。

习题总是为学习新知识而设置的,而新知往往是旧知的综合或延伸, 一个例题的知识点中,新知往往是一部分甚至只新在几个旧知的综合上。教学时如果平铺直叙,平均使用力量,就会既浪费时间,又不能突出重点、难点,故应集中精力在新知上下功夫。具体体现在复习时要找准知识的生长点铺垫,新授时要在新旧知识的转折点上引导学生迁移,练习时要针对新知的“生发”过程巩固和强化。如“两位数乘多位数”,乘数十位上的数去乘被乘数及积的对位。两个部分积的处理是新知,铺垫中可通过对比 [如 12×1=12(即 12 个一),12×10=120(即 12 个十)]得出乘数个位上的数乘一个数得几个一,十位上的数乘一个数得几个十。教学例题可引导学生从乘法的意义入手分析,将两位乘多位数拆成两部分:一部分:乘数个位上的数去乘被乘数(让学生自己完成);另一部分:乘数十位上的数去乘被乘数,启发学生联系复习中得出的规律想如何对位,对位后再引导学生联系算式的意义得出两个部分积要相加。巩固练习也要重点强化这些新知,从而把时间和精力真正花在“刀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