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和评价论

布卢姆认为,反馈信息主要是通过评价发出的。这就要求教学和评价统一。过去教育之所以不能使大多数学生达到学习目的,就是没有正确处理反馈信息,评价和教学相脱离。“许多世纪以来,教育被看做象一个金字塔,在它的底部,较年轻的年龄组的全部或大多数成员都能入学,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才能达到顶点。”评价是为了给学生划等级“贴标签”,凌驾于教学之上,对教学没有多大作用。

现代教育评价是一个反馈矫正系统,教学过程中的每一步骤都经过它判断是否有效;如果无效,必须及时采取什么变革,以确保过程的有效性。布卢姆提出“目标分类理论”,通过对学生各个行为的测量,确定学生掌握知识和智力发展程度。这就要求教学和评价都要遵守教学目标分类。使教学和评价的度量达到统一。“我们设计的这种分类学是一种对学生行为的分类,而这些行为代表了教育过程所要达到的结果。”布卢姆认为“教育目标分类学”应具有:

①通用性,“各类别之间的主要区分应大体上反映教师对学生行为所作的区分。”

②严密的逻辑性,分类应保持内在一致性。

③科学性“与我们目前了解的心理现象相一致”。教育目标分类必须用最先进心理学做理论基础。布卢姆综合了多人的研究成果,把认识领域分为,知识、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介。并且每一类又分为几小类, 对每一类的行为进行了详细的描述,通过以上这些能力的教学和测量,才能确定关系与分析能力是否掌握,掌握到什么程度。

布卢姆要求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制定双维细目表,进行组织教学,测量也按照这个细目表进行测量。经过评价检查,给出第二次学习机会,从而达到反馈调节的目的,教学和评介和谐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