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教师的形象必须是美的,这是它在整个课堂教学这个大系 统中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属性。
在整个课堂教学中,教师不仅仅是创造主体,而且是创造对象,教师在创造课堂艺术品的时候同时也创造了自身。当我们说教师是创造主体的时候,那是指他的社会身份,是课堂之外的身份。而当教师一登上讲台, 开始授课行动的时候,他已经就不具有社会身份而成为他自己所创造的艺术品中的主人公了,成为整个课堂艺术的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在这里所要研究探讨的教师就是这种主人公意义的教师。
也许有人对这种划分不以为然,认为是故弄玄虚。但是必须承认课堂之外的教师和课堂内的教师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出现在讲台上的课堂艺术作品中的主人公是一个有高尚的情操、渊博的知识、优美的风采的完美的形象,是创作主体最高审美理想的反映。他作为课堂艺术美的核心,使整个课堂教学熠熠生辉。在讲台之外,这个教师也许有许许多多的美德,也许有丰富的知识,但是,他生活在社会中,各种意识形态和小市民生活观念的影响,必然会在他的思想上打下烙印,并在他的行动上反映出来。我们可作这样一个假设,当一个教师把这些不可克服的缺陷带进课堂,比如在知识上被学生问得张口结舌、不知所云的时候,整个课堂的局面将是不堪设想的,于是课堂教学也就无美可言了。过去的关于教师的“双重人格说”,就很好地说明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的关系,向走向讲台的教师提出了与讲台之外的不同要求,这是一个很值得重视的美学原则。虽然应该提倡教师做到课堂内外的统一,但这只能作为一种努力目标,而永远不可能完全弥合而只能尽可能缩小两者的差距。不承认这一点,就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