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口试范围。 分四类: ①读背类,包括朗读、背诵、复述、讲解事件; ②翻译类,包括古诗译文和现代诗译文; ③口头作文类,包括片断、单项、节段口头描述; ④发表看法类,包括发表的某一见地、意见看法的争议、判断的回驳。范围标准所体现的是:对学生口试应具有广度,不拘于某一方面的检 测而定论。从以上四类进行考测,贯于整个语文教学过程,达到有效地控制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