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作业的实施方法
长期以来,我们的作业一直是“大锅饭”,统一尺度,统一要求。众所周知,一个班数十名学生在知识基础、智力发展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异, 而我们却置差异于不顾,把“桃子”悬在同一高度,结果,唾手可得者有之,略费举手之劳有之,跳一跳摘到者有之,跳断腿无法摘到的也不乏其人。怎样才能打破这种“大锅饭”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在作业中切实贯彻“因材施作”原则,实行“因材施作”。
所谓“因材施作”,也就是分类作业,即根据全班学生的智力发展水平和知识基础的差异,分别提出不同层次的作业要求。一般地说,对小学
高年级或普通中学(即指按施教区招生的中学),可将全班学生作业分为四类,其中第一层次应略高于大纲要求,这一层次的学生必须具备“基础实、智商高、学有余力”这样的基本条件,即少数“尖子”;第二层次应与教学大纲要求吻合,这一层次的学生数应占全班人数一半以上;第三层次应略低于大纲要求;第四层次则为最低要求,适宜于知识基础十分薄弱、智力较差和智力尚未得到开发的个别学生。如果对小学低年级或重点中学,所分类别可适当减少,如分为基本要求和较高要求等。总之,是把“桃子”悬在各类学生都能“跳起来可摘到”的高度。
在实行分类作业时,有几点应当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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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依据必须可靠。也就是说,教者对全班学生的知识基础和智力发展水平应了如指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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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开始分类应向学生讲清道理后,与学生协商,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后,每过一段时间(例如两星期) 可根据学生进步的实际情况作升类或降类调整。历次作业都应积极鼓励较低类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己本类作业后,向上一类靠拢,连续几次能够完成上一类作业的即在调整时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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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统”结合。这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比较浅显的知识, 最基本的概念是统一要求,难度大的要分类;二是主要学科实行分类,其他统一要求;三是课内完成分类作业,对大纲要求的课内未能完成的部分在课外数量上统一要求(即达到大纲要求),完成方式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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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成绩评定直接挂钩。如果我们平时作业实行分类最后成绩评定还是统一尺度,这样的分类其效果必受到影响。解决这一问题,一种方法是分类考试,用不同层次的试题;另一种方法就是统一考试后再用加权计算方法得出成绩。各类分别采用不同的加权系数。这样,除极个别情况外, 几乎全部合格,甚至有不少“绝对战绩”较低的学生跨进“优秀行列”。现在,国外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定已不仅仅是评定“绝对知识”,还有知识、能力、兴趣、爱好、情感、意志等几方面的评定,我们在加权后的这种成绩实际上也已经包含了学习态度、进步幅度、情感、意志等因素。应当说,这样的“综合成绩”更为准确。或许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这么一来,学生的学习要求不是不统一,成绩不准确了吗?从表面上看,似乎确有问题,倘若我们深入思考一下,我们的教学目的是什么就不难消除这一疑问了。我们的教学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统一,为了给学生评出一个准确成绩,而是要让每一个学生在知识、能力以至整体素质上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只要达到这一点就是合格。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实行分类作业时尤其是开始阶段,要防止较低层次的学生会更感到比别人笨,因而不想上进,自卑感增强。对此,教师要向学生讲明,分类是让同学们站到自己的实际基础上,分类的最后目标是不分类——到达同一个目标,每一个人都应当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向最终目标前进,要与自己基础相当的同学去比谁进步大,还可以配合一定的措施,如结“竞赛对子”、“找近期目标”等。一般地说,只要教者注意防止,是能够克服这种负效应的。诚然,实行“因材施作”对教师备课来说“负担”相对重一些,要事先对布置的各类作业加以研究。但是,这种负担应该是本来就有的,没有这种负担才是不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