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决的阶段模式
问题解决的理论和模式,是从整体上探讨解决问题的过程及其理论依据。对实际教育工作者来说,常常会遇到如何把握问题解决过程的阶段问题。尽管问题本身是各式各样的,问题解决的过程不会完全雷同,但是, 问题解决作为一个过程,也并不都是“偶发事件”。许多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都提出过各种问题解决过程的步骤的图式,这里列举三种较有影响的对问题解决阶段的划分。
杜威在 1910 年提出了问题解决的五步法: (1)感觉到问题的存在;
(2)确定问题的性质,并加以界说; (3)提出各种可能的解决办法;
(4)考虑这些解决办法的各种可能的结果; (5)试验其中最有可能达到目的的解决办法。
沃拉斯在 1926 年提出的问题解决四阶段,也相当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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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即搜集信息的阶段。在这一阶段,问题解决者要对问题加以分析,并要对问题予以清楚的界说,收集有关的信息和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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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思,即处于酝酿状态。在这个阶段,要对各种观念加以分类整理。有时,问题解决者精神放松或考虑其他事情,但同时又在下意识地思考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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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或启迪,即突然涌现出问题解决办法。这里,灵感有些类似于格式塔心理学的顿悟,问题的解决办法有时是出人意料之外地出现的。当然,我们可以看到,这里的“灵感”或“顿悟”是建立在前面两个阶段的基础上的,而不是天赐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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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即检验各种解决办法。
罗斯曼在考察了许多科学家的发明创造过程后,于 1931 年提出了问题解决六阶段论:
(1)感到有某种需要,或观察到存在问题; (2)系统地陈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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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有的信息进行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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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性地考察各种问题解决办法; (5)系统地形成各种新观念;
(6)检验这些新观念,并接受其中经得起检验的新观念。
我们可能已注意到这些阶段之间的某些相似之处,这正说明对问题解决过程是有规律可循的,对这一过程的各个阶段作出描述是切实可行的。当然,我们也不能把这些阶段绝对化,在某种问题解决过程中,由于主客观的原因,这些阶段可能会有某些重叠或跳跃的现象发生。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问题解决过程的阶段的划分。
这里,根据对众多心理学家和教育学家提出的问题解决阶段所作的概括,把问题解决过程分为以下五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