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学生全面发展的操作

是指在命题过程中,坚持把测量知识与相应的种种能力结合起来,把试题的科学性与思想性统一起来,使考试既能测量出考生的知识水平,同时又能反映出他们的某些能力和一定的思想品德发展水平,并通过考试来引导和促进被试者在知识、智力和思想品德诸方面的不断发展。

试题应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这一原则,主要是根据考试具有指向性和多项检查性等规律提出来的。任何一种考试对人的发展都不是单一的,而是具有多重影响作用。不论是主考者或被考者,参与考试过程之中,都必然要进行积极的思维活动,而思维活动本身又是十分复杂的。因为一个人的各种知识、能力以及知识与能力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试题对人的发展恰恰是通过这种相互作用产生的。

应当指出的是,试题对考生的知识、智力以及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的影响作用并不是自然产生的,影响范围的大小和程度如何,取决于考试的种类、试题内容以及试题类型等。要使考试能够充分发挥对被考者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命题者在命题过程中,必须树立一切都应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思想。

贯彻试题应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原则的具体要求是:(1) 树立考试既是测量工具,也是教育手段的观念。在教育实践中,人们更多注重的是考试的测量作用,而不大注重考试的教育作用,一提到考试,自然会想到它的测量功能,很少从积极意义上来理解它的教育功能,这是很不全面的。考试的主要作用是测量人的知识、能力水平,但这并不是考试的唯一作用, 考试除了具有测量作用之外,还具有培养学生的各种能力、指导学习和思想品德发展方向等教育作用,在考试命题工作中,应充分运用考试的教育作用,促进考生全面发展(2) 选择有利于促进考生全面发展的试题。说考试对人的知识、智力和思想品德具有促进作用,这并不等于说任何种类的考试,任何考试内容和题型,对人在各方面的提高和发展都具有同等重要作用。不同种类考试,不同考试内容和题型,对人的发展具有不同教育作用。因此,在命题时,我们应根据不同的考试对象,编制出从内容到题型都有利于考生全面发展的试题。(3)处理好试题的思想性与科学性的关系。通过考试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也是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不可忽略的一个方面。利用考试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主要是通过试题内容来实现的。所以,在命题时,对考试的测量作用和思想政治教育作用应做全面考虑,不能只顾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