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表述的简明性操作

是指试题中对被考者提出作答要求的表达语或指导语,语意要清楚, 在不影响解答时所依据的必要条件的前提下,文句要尽量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要避免使用难深的字词,使被试者在作答过程中,不受语言能力障碍(阅读测验除外),减少无关因素对考分的影响。

考试主要是测量被考者某些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被考者回答什么、怎么回答,应该使被试者明确,通过对考试内容回答的深度和完整程度,来判定考生的实际水平。如果试题本身表述不科学,使被考者对题意产生误解,考试也就不能客观地反映被考者的真实水平。

试题表述简明,不仅有利于考生准确地理解题意,节省审题时间,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在回答问题上,而且对于客观地确定评分标准,也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

贯彻试题表述简明性原则的具体要求是:

  1. 命题者要具有高度的措辞技巧和准确使用词语的能力。

命题不象平时说话,对一个问题可以多说一句,也可以少说一句。命题则是文字越简炼越好,用最少的文字,准确、清晰地表达题意,使考生能较准确地把握回答问题的范围,不致引起歧意。做到这一点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命题者必须具有高度的概括能力、措辞技巧和准确使用词语的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对命题人员进行适当的选择,选择专业水平高,文字能力较强,有命题经验的同志参加命题,以保证命题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简明性。

  1. 正确处理简与明的关系。简与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里的“简”

    主要是指试题的要求或指导语要简炼而不罗嗦。“明”主要是指在表达题意时,应明确清晰而不含糊其辞。简和明是命题的共同要求,只简不明, 无法解题和评分,只明不简,也必然会给解题和评分带来不必要的负担。当然,二者比较起来,明更显得重要。题意不明确,再简炼的表述也是毫无意义的。所以,明是简的基础或前提,简是明的高度概括或升华,既明又简即二者的统一,则是我们在命题工作中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