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低劣的矫正。
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应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它对教育实践活动有重大的调控作用。没有高尚的师德,便不可能有正确的教育行为。在教育实践中,师德低劣,造成教育行为不良有如下表现:
一是事业心、责任感不强,于是不能自觉地从理性的高度审查自己的教育行为,常常作出种种非理智的举动。
二是爱生感淡薄。有些教师,总是把自己置于学生的对立面,不能把满腔的挚爱倾注给学生,于是影响了对教育行为的选择。
三是师表意识差。一些教师缺乏师表意识,于是带来行为粗鲁、出口成“脏”,或散布庸俗世故,宣传封建迷信思想;少数教师行为不端,有酗酒、赌博、偷窃、腐化等恶习,极少数教师道德败坏。这些行为一旦作用于教育对象及教育过程,其后果不堪设想。
强化师德意识。首先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高尚的师德集中表现在坚定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上,它是驱使教师成长和发展的动力。有了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才能自觉地对自己的教育行为进行比较、选择, 找到正确的行为方式。
其次要增强爱生感。爱是教育取得良好效果的基础,是教育行为选择的出发点和归宿。要把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严从爱出,做到严而有格、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以根除一切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等有损于学生人格尊严的不文明教育行为。
第三,要增强师表意识。为人师表,既是教师思想品德修养的重要方面,又是建立教师威信的基石。一方面,因为教师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强烈的感染力和暗示性,可以收到身教重于言教之效;另一方面,学生都有模仿教师言行的心理倾向,可以引起学生心理上的认同感,成为学生言行的心理模式。因此,努力摒弃各种有损自身形象的言行,强化师表意识,提高师德情操,是矫治不良教育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