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意识。

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师必须有创造性。”实践证明,创造性是教学艺术的重要的品质。因为艺术的生命力就在于创新。因此,每一位教师都应当具有创新意识,使自己运用教学方法的艺术具有独特的风格。

要求教师在运用教学方法的技能技巧上具有创新意识,并不否定教师教学过程有一般的或普遍的规律存在。这里的关键是要在教学过程中,因人、因时、因地来灵活地运用这些规律。这就是所谓的“教学有法,而无定法”其“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或像齐白石先生所言:“无法之法乃为至法”。我们认为,讲求运用教学方法的创造性,应当成为每一个教师有意识的追求。世界著名植物学家季米良捷夫曾说过:“教师不是传声筒, 把书本的东西由口头传达出来;也不是照相机,把现实复呈出来,而是艺术家、创造者。”所以,教师在教学中应注意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科学地运用教学方法,形成高超的技能技巧,取得优良的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