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性原则

对抽象概念,深奥道理,学生不易理解,难以接受时,必要的、恰当的举例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摩尔”概念,常用古时量谷子的“斗”, 现代如火柴的计量单位“盒”、“打”来帮助理解。需要注意的是举例不能滥、多、乱,切忌为迎合学生猎奇心理,片面追求趣、新、奇、乐,不视内容深浅,问题难易,举一大堆例子说明同一简单的道理,这样说来似乎津津有味,听来似乎津津乐道,其实乃无味重复,浪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