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尝试指导’和‘效果回授’等心理效应”教学法。 这一教学法是上海青浦县 1977 年提出并开始试用的。它要求将教材组织成一定的尝试层次,通过教师指导学生进行尝试学习,同时注意回授学习结果,强化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教学过程大致分为六个步骤:“诱导 ——尝试——归纳——变式——回授——调节”。它的中心环节是尝试, 启发诱导是为尝试创造条件,归纳是把尝试所得知识系统化,回授调节则是强化巩固所学的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