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停止策略中具有强制性水平差异的含义。
这种强制性水平可分为低、中、高、三个层次。在低层次上,教师采用非言语的、一个手势或细小动作向某生作出暗示。例如、某一儿童正做小动作,那教师以一个眼神、或摇一下头、或者以不引人注目的方式走向该学生,从而使该学生领会到教师的意图。所谓中层次的停止策略是指以言语的、谈话式的而非强迫的方法向学生发出“停止”的信号。例如,用言语形式要求学生移走干扰物,停止不良的课堂行为。而所谓高层次的停止策略是指教师以改变了音调的言语行为、或以具有强制性的非言语方式改变学生的不良行为,或者对该生进行身体上的限制(如要求该生站起来等)。教师在课堂教学管理中,选择停止策略的不同层次,一方面要依据学生不良行为的影响程度,如是只涉及该生自身的听课,还是影响了他周围或全体同学等;另一方面也以不影响课堂教学的继续开展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