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布赖恩·霍尔姆斯“问题法”。

英国比较教育家布赖恩·霍尔姆斯(Brian Holmes)的“问题法”形成于本世纪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初。西方社会当时已经发生了“从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的转变”。在这一信息社会里,“知识生产力已成为生产力、竞争力和经济成就的关键因素。知识已成为最主要的工业,这个工业向经济提供生产所需要的重要中心资源”。用霍氏自己的话说,“问题法”“应该被放入这样一个背景中加以看待:人们对教育在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方面的作用的兴趣与日俱增”。霍氏建立“问题法”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即

通过它参加教育决策,为教育规划和教育改革服务,进而为整个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