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目光注视法。

当教师捕捉到有行为不当学生的眼神时,即刻以一种表示不满的、强烈的、连续的目光接触该生的目光,并同时辅以皱眉、扬眉以示提醒,使之意识到教师已经感觉到他的那种不良行为。使用此法的优点是,教师既不使该生窘迫,又不使课堂混乱、教学节奏出现停顿的情况下,把不良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