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比较式。

俗语云:“有比较才有鉴别。”教学结束时,对所学知识进行比较分

析,求同寻异,找出各自的特点,使学生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对学生掌握知识来说,无疑是一个质的飞跃,如在讲授《药》、《祝福》及《阿 Q 正传》之后,对其进行比较分析作结,找出这三篇小说的一些共性,特别是各自的特点,让学生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写这些作品,编者为什么要把它们编在一册书中让我们学习,我们应该从中受到什么启发,得到什么认识。又如在讲解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之后,从如下几方面对二者进行对比作结:类比论证的两事物(同类可,异类亦可)必须是以真实性为前提,并且除性质基本一致外,还要有可以一一对应的对应点,并由此推出被论证事物的新结论;比喻论证的事物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构的,有时还可以进行极度的夸张,而且同所论述事理的性质也往往不同,“只取其一点,不涉及其余”,主要目的是使道理浅显化,形象化。通过比较,揭开看似相似的面纱后,内部构造却大相径庭。同学们不但明白了其然,而且明白了其所以然。

进行比较式收尾要注意找好比较点。比较点的确定一般应选择本节课讲授知识的重点,难点或前后知识的联系点,也可以选取学生感兴趣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