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授课的类型和结构
在班级授课制发展的过程中,以上三个基本特征应该说从一开始就都具备了,不过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又有所不同。在夸美纽斯时期,着重点在于编班,集体讲演,一个教师教许多学生,即突出表现了第一特征,至于教学内容和教学活动在“过程”和“时间”上是怎样一种序列,还是没有明确的规划和论述的。到了赫尔巴特,根据他的观念心理学的统觉论,提出教学是一种过程,认为形成观念即掌握知识技能要经过一系列的阶段: 明了、联想、系统、方法。这就为“课”的划分和安排,提供了理论基础。但是,这时也还只能说是理论基础,赫尔巴特并未提出什么“课”的概念, 更没有什么课的类型和结构的思想,这后者应该如实地归功于苏联教学论。它不仅明确提出了“课”的概念,而且把它的内容具体化了。
关于课的类型和结构划分的理论根据,苏联教学论并非简单继承赫尔巴特的统觉论,而是力图应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学生在教学中掌握知识要经过感知教材,理解教材,巩固知识,运用知识,检查效果等几个互相联系的阶段。小而言之一个概念,大而言之一个学科,都要经过这些过程、环节或“工序”。有的教学内容,比较浅显,份量不多,在一个单位时间(50 分钟或 45 分钟)内可以全部完成;而另一些教学内容,比较多,比较深,不可能在一节课里既学习新的知识,又巩固,还马上运用, 并检查效果。这就需要把不同的阶段和“工序”分别赋予不同的课,由一系列不同的课来共同完成任务。换句话说,就是要由不同类型的课组成的课的体系来完成。课的类型即由此而来。那种包括掌握知识过程全部或大部环节或“工序”的课,叫做“综合课”。那种只担负一道或二道“工序” 的教学任务的课,分别叫做:讲授新教材课、复习课、练习课,实验课, 测验课⋯⋯等等。具体到某一特定类型的课中,由于它担负的任务,教材特点,以及所采取的手段和方法的具体情况,又有不同的更为具体的阶段、环节、步骤。这就叫做课的结构。一般都以“综合课”为代表,包括:组织教学,复习旧课,讲授新课,巩固新课,布置作业等环节。从结构观点看,不同类型,是课的体系的结构,是大的结构;一节课的不同环节,则是较小的结构。
苏联巴什基里亚共和国别洛列茨克 14 中学数学教师 P·哈赞金进行了数学课教学改革。其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要求一位数学教师连续担任 4~5 个年级如 5~8 年级或 7~10 年级各一个班的教学课,这四、五个班形成一个垂直线。在教学中,教师让高年级学生作自己的助手,帮助低年级学生学习。第二,改变“检查作业——讲新课——巩固”这种传统课堂教学结构,将课堂教学划分为讲授课、习题课、辅导课和测验课等四种课型。第三,组织系统的、有明确针对性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数学兴趣和创造能力。
下面对四种课型分别予以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