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抽样法。

即先把总体按若干种情况划分为类型组,后从各类型组中用随机抽样法或机械抽样法选取一定的个体数。如上例,我们可先对 160 名学生进行一次统一考试;后按测试的分数和预先规定的分数段,以班为单位将学生分为优、良、及格和不及格四类;最后在每个班的各个等级中抽取规定的人数,(同等级的人数相等)组成样本组。采用类型抽样时,需先对被研究的总体进行充分的了解,并注意以下两点:一、将总体分类时,分类标准须与研究课题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二、对所有总体都要毫无例外地进行正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