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利于发挥教师的作用
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肩负着教学的计划、设计、组织、讲授、辅导、批改和考查等项责任。这些工作都与教学质量的高低相联系。不过,其中有的在课外进行,有的并不多占课堂时间。而教师的讲授则不同,它要在课堂上对学生进行知识讲析、思维启迪、思想教育、情绪感染、方法和语言的示范,因而比较集中地体现了教师的主导作用。
讲授法存在以下局限:
-
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应该是教师与学生、教材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多向信息传递,而讲授法只是师生间的单向信息传递。
-
讲授不能替代自学和练习,讲授过多,必将挤占自学和练习时间, 从而对教学质量发生不利影响。
-
面向全体学生的讲授,很难顾及学生的个别差异,因材施教原则难以得到实施。上述事实表明,讲授法的特质和局限,即相互对立又相互关
联,二者相生相克,相反相成。使用讲授法,就要把握它们之间的临界和时限,防范误入歧途,乃致走向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