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重点
依据知识的重要程度和对学生的不同要求,可把基础知识分为主要、必要和一般三类。主要基础知识,又称基本知识。它们在教材中经常出现, 是目前和今后非常有用的知识,学生如不能很好理解,将后患无穷。所以这类知识当然应当成为教学重点。必要的基础知识,与前者比较,没有严格的界限,只是其重要性与要求程度要底一些,所以有的也可能成为教学重点,一般基础知识。对前两类知识来说,是辅助性知识,一般用来扩大学生的知识面,不能成为教学重点。
所谓教学重点,还有另一层含意,即指的是教材重点内容,如教材的重点章、重点单元、重点课、重点节和重点段。
由此可知,所谓重点是个相对的概念,它是相比较而存在的。某项重点知识和内容,对它的上一级层面而言,就是一个“点”;反之,对下一
级层面来说,它又是一个“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