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环:教师抽批

教师在收到全班学生的自改作文后,当即抽批上、中、下三类作文水平学生的作文各三篇(其中抽批已抽阅过的作文评一、两篇,以便比较), 按评讲意见判分和写评语。

对于这样的抽批,不再袭用传统的批改方法,从字、词、句、篇、语、修、逻、文(文彩)等方面作面面俱一以的批改,只把重点放在对自改前后的作文进行比较(以抽阅过的对象为主),看自改后的作文有否提高, 如愿属中、下类的,通过自改分别提高到了上、中类的,就予肯定,并适当判以高分;马虎对待自改、提高不明显的,除指出其问题外,在必要时, 还要令其重改。

运用“四环”法时,教师要注意:

①合理安排,让每个学生都得到较平等的抽阅、演讲、抽批的机会。同时,也要注意培养他们进行演讲、评讲的主动性。

②该法只适于在作文教学中部分加以采用,这主要是因为一次作文批改占用了较多的课堂教学时间。

“四环”法的主要优点是:能扩展学生作文的思路,演讲、评讲活动又有利于提高学生口头表达能力。此外,它还可以减轻教师课外批改作业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