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立法

(Zhonglifa) 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及大战初期先后通过的几个避免卷入国际冲突和战争的法案。30 年代大危机使美国主要关注国内经济问题,对国际事务参与不多,国内孤立主义势力占上风,主张在法西斯侵略面前退守美洲,置身于欧洲之外以自保。1935 年 8 月 31 日,美国国会通过第一个“中立法”,禁止向一切交战国输出武器。不久该法即适用于意大利侵略埃塞俄比亚的战争,但美国仍向意大利输出原料和战略物资。1936 年 2 月, 国会对该法进行修改,增加禁止贷款给交战国和武器禁运不适用于拉丁美洲等内容。德、意发动对西班牙内战的武装干涉后的 1937 年 4 月,美国国会通过第三个“中立法”,使武器禁运适用于发生内战的国家。这三个中立法实际上援助了侵略者,而不对被侵略者提供援助,纵容了法西斯的侵略扩张。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1939 年 10 月底至 11 月初,在罗斯福的努力下,国会通过了新中立法,取消武器禁运条款,改为“现款自运”。因英国海上运输发达,又有强大的海军,新中立法有利于英、法而不利于德国法西斯势力。它的通过表明美国外交政策的调整,即在不直接参战的前提下尽可能援助反法西斯国家。1941 年通过的租借法案彻底取代了中立法。

(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