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农奴制

(eguo nongnuzhi) 农奴制是农民的封建依附关系,农民被束缚在土地上并服从封建主的行政和司法权力。俄国农奴制延续时间长,压迫特别残酷。确立阶段:伊凡三世时期于 1497 年颁布法典,规定农民只能在每年指

定的日期,即秋后尤里耶夫节(俄历 11 月 26 日)前后各一星期可以转换农奴主。农奴制在法律上被初步确立,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伊凡四世时期于 1581 年颁布“禁年令”,即禁止农民在尤里耶夫节前后两星期离开主人,

使农民进一步农奴化,并宣布 1581 年为禁年。以后又有连续实行禁年的记载,如 1581—1586 年、1590—1592 年、1594 年。16 世纪 80—90 年代全国进行人口登记,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农民易主。人口登记簿成为农民契约的法律依据,农奴制关系通过人口登记进一步固定下来。对逃亡农民的处理也不断作出决定,最初把地主搜寻逃亡农民的期限定为 5 年。1649 年沙皇法典规定,对逃亡农民的追回不受时限,同时追回妻子、儿女及财产。至此, 农奴制最终被确立下来。发展阶段:18 世纪农奴制达到极盛时期。彼得一世时期进行人口调查,开始征收“人丁说”,加强地主对农民的控制。叶卡待琳娜二世时期于 1765 年发布敕令,地主取得放逐农民去作苦工的权力,1767 年剥夺农民的任何申诉权。申诉被定为诬告罪,判处终身流放。地主贵族特权不断扩大,可以任意干预农民的家庭生活(如男婚女嫁),可以任意迁徙、流放农民。衰落到最后废除阶段:农民处境悲惨,农民起义不断发生。18 世纪后半叶爆发了俄国历史上最大的农民起义——普加乔夫起义。同时俄国资本主义关系的产生和发展日益排挤落后的农奴制关系,农奴制出现严重危机,并越来越成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障碍。19 世纪上半叶的全部社会问题都是围绕着农奴制危机而展开的。亚历山大一世和尼古拉二世都曾成立改革委员会,提出农奴改革的方案。19 世纪 50—60 年代农奴制危机异常尖锐,出现革命形势,统治阶级日感废除农奴制的迫切性。1861 年 2 月 19 日(俄历) 由亚历山大二世签署法令,最终废除了农奴制。俄国农奴制的废除是资本主义关系在俄国确立的标志。

(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