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各国事务衙门

(Zongli geguo shiwu yamen)清政府办理洋务的中央机构,亦称“总理衙门”、“总署”、“译署”。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恭亲王奕鉴于外事纷繁而中国无一机构“专一其事”,奏请设立。清政府于 1861 年 1 月 20 日

(咸丰十年十二月十日)批准正式成立。该衙门仿军机处体制,设大臣、章京两级。大臣从军机大臣、大学士、各部院堂官中选派,首席大臣则由亲王一人担任。最初大臣有 3 名,即奕、大学士桂良、户部侍郎文祥,后渐有

增加,多时达到 12 人。章京亦称司员,是总署大臣的助手,分担具体工作,

从内阁、部院、军机处的司署官员中挑选。初建时满汉各 8 人,多时达到 40 多人。章京分为总办章京、帮办章京、章京和额外章京四类。内部机构有英、法、俄、美、海防五股,掌管各国外交、派出使臣、通商、关税、筹办海防、长江水师、北洋海军、购制船炮及制造、矿务、电线、铁路、学堂等事。另有司务厅、清档房,掌办往来文件及署内行政事务。下属机构有京师同文馆和海关总税务司。总揽国家的外交及涉外的财政、军事、教育、经济等方面的大权。与各省督抚无隶属关系,也无权指挥南、北洋通商大臣。它对他们仅备顾问和代转达而已。庚子事件后,清政府宣布实行“新政”。根据《辛丑条约》规定,清廷于 1901 年 7 月 24 日(光绪二十七年六月九日)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总理衙门先后有过两位首席大臣:奕和庆亲王奕。奕任职凡 28 年(1861—1884,1894—1898);奕劻任职凡

12 年(1884—1894,1898—1901)。

(史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