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六、刘七起义

(Liu liu liu qi qiyi)明中叶爆发于北直隶(今河北地区)的一次农民起义。北直隶是明朝的统治中心。明朝正德(1506—1521)年间,皇室和郧贵在这里广置庄田,大量夺占农民的土地;官府签派养马,死亡赔纳, 往往卖田产鬻子女,苦不堪言,无怪乎当时人说:“江南之患粮为最,河北之患马为最。”(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卷 5)同时,北直隶环临京师, 又是厂、卫特务人员肆虐最厉害的地方。因此,这里社会矛盾非常尖锐,人民生活极为痛苦,不断起来反抗。正德五年(1510)十月,由文安人刘六、刘七为首在霸州举行起义,民众响应,旬日之间聚集数千人,屡败官兵,深得人民拥护和欢迎。文安生员赵鐩,也与他的两个弟弟率 500 人参加起义军。正德六年,起义军由河北攻入山东,以后又由山东回攻京畿。“自畿南达山东,倏忽来去,势如风雨。”(《明史纪事本末》卷 45《平河北盗》)不久有众数万人,于是兵分两路:以刘六率领刘七、齐彦名为一路;以杨虎率领刘惠、赵鐩、邢老虎为一路。两路起义军时分时合,互相支援,转战于河北、山东等地。当年九月,杨虎一路起义军,破兴济、沧州,经由山东蒙山,进军济南、兖州、莱州等地。明派太监谷大用总督军务,镇压义军。十一月杨虎在渡小黄河时落水牺牲。至正德七年五月,余部赵鐩、刘惠也被明军击散。刘六、刘七率领的另一路起义军,从山东重入河北,进至香河、宝坻,转攻武清,大败明军,威胁京师。赵鐩兵败后,刘六、刘七孤军奋战,率部走湖广,在黄州兵败,刘六与其子投水自杀。正德七年七月,刘七与余部全军覆没于江苏狼山,起义失败。这次起义,持续三年,转战南北直隶、山东、河南、湖广等广大地区,狠狠地打击了地主豪绅和贪官污吏,深得人民拥护。

(马克锋 何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