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德条约

(Sude tiaoyue)1939 年 8 月 23 日,苏、德在莫斯科缔结的互不侵犯条约。在希特勒为避免两线作战,迫切需要入侵波兰时苏联保持中立,苏联亦因英、法、苏三国谈判破裂退而求自保的情况下签订。正文共有 7 条,主要内容有,双方保证彼此间不进行任何武力行动,任何侵略行为或任何攻击; 如果缔约一方成为第三国敌对行为的对象时,缔约另一方将不给予第三国任何支持;缔约任何一方将不加入直接或间接旨在反对另一方的任何国家集团;通过和平方法解决两国间的纠纷;条约有效期为 10 年,除非缔约一方在

期满前一年通知废止,条约被认为自动延长 5 年。二战后,西方公布该条约附加秘密协定书,主要内容为划分两国在东欧的势力范围。秘密协定书规定, 立陶宛北部疆界为苏德在波罗的海地区势力范围的界线;两国在波兰势力范围大体以纳雷夫河、维斯杜拉河和桑河一线为界;在东南欧,苏关心在比萨拉比亚的利益,德国宣布在该地区无利害关系。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的签订, 使苏暂时解除对英、法祸水东引的忧虑,赢得一个短暂和平时期进行反侵略战争准备。但它表明苏放弃了同西方民主国家建立反法西斯统一战线的努力,使希特勒避免两线作战的危险,为德国发动世界大战创造了有利条件。条约对欧洲势力的划分暴露了苏联大国主义的倾向。

(金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