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请愿活动

(guohui qingyuan huodong)清末资产阶级立宪派要求速开国会的请愿活动。1906 年(光绪三十一年)9 月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得到资产阶级上层和一些资产阶级化的地主的拥护。这些人被称为立宪派。立宪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为康有为、梁启超、张謇、汤化龙、谭延闿等。他们分别组织立宪团体,康有为将保皇会改为“国民宪政会”,梁启超组织“政闻社”, 张謇等在上海成立“预备立宪公会”,汤化龙在湖北成立“宪政筹备会”, 谭延闿在湖南成立“宪政公会”等等。他们想通过全国规模的立宪运动,促成早日立宪,以便他们分享政权,并抵制日益高涨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从1907 年秋天起,各地立宪派纷纷上书清廷,请求速开国会。1908 年夏,江浙的“顶备立宪公会”发动了一次立宪请愿运动,约集湘、鄂、粤、豫、皖、直、鲁、晋、川、黔等省立宪团体各派代表齐集北京,上书清廷,请求速开国会。上书虽未上达,却促使立宪运动进一步发展,上书请愿的人越来越多。1908 年 8 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 9 年为“预备立宪”期限。

立宪派对此不满,认为 9 年时间太长,酝酿进一步上书请愿。不久,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死去,溥仪继位,监国摄政王载沣罢斥了出卖维新派的袁世凯,立宪派误认为这是载沣为光绪帝报仇,要继行光绪帝未竟之志,便加紧从事请愿运动。1909 年(宣统元年)10 月,各省“咨议局”成立。江苏咨议局议长张謇通电各省咨议局要求各派代表 3 人,齐集上海,组织“国会请愿同志会”,请求清廷“速开国会,组织责任内阁”。1910 年 1 月,“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北京发动了第一次国会请愿运动,请求清廷缩短“预备立宪” 的期限,“以一年之内,召集国会”。结果被清廷拒绝,请愿失败。6 月, “国会请愿同志会”联合各商会,发动了第二次国会请愿运动,在请愿书上签名的号称 20 余万人,结果又遭失败。1910 年 9 月,“资政院”成立。立

宪派并不甘心两次请愿的失败;他们利用“资政院”成立的有利条件,于 10 月发动了第三次国会请愿运动,请求速开国会。与此同时,由东三省总督锡良领衔,共有 18 个总督、巡抚、将军、都统联名奏请清廷立即设立内阁,明年召开国会。迫于当时革命形势的高涨和立宪派等再三请愿的压力,清廷被迫表面作出让步,决定“预备立宪”期限由 9 年缩短为 5 年,宣统五年(1913) 设立国会。在国会未设以前,先行设立责任内阁。江浙立宪派人较为满足, 退出了立宪运动。但是,另一部分立宪派仍然觉得期限过长,要求明年召开国会,继续进行请愿。清廷看到立宪派已经分化,并认为缩短为 5 年已经是对立宪派的宽容,便下令遣散请愿代表,将东三省到京请愿的代表押解回籍, 将天津学界请愿同志会会长温世霖发配新疆充军。从此,立宪派宣告各请愿代表团解散,开始对清廷失望。1911 年 5 月“皇族内阁”公布后,全国为之哗然,立宪派人非常气愤,立即发表《宣告全国书》,说清廷“名为内阁, 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为专制”。他们一方面继续上书,要求撤销“皇族内阁”,并要续行请愿;另一方面筹组政党,准备在宣统五年召开国会时, 夺取国会议席,参与政府权力的重新分配。他们成立的宪政党有“宪友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政学会”等。其中“宪友会”势力最大,它于 1911 年 7 月以“国会请愿同志会”为基础而组成,总部设在北京, 各省设有支部,如直隶的孙洪伊,湖北的汤化龙、胡瑞霖,江苏的沈恩浮、黄炎培,山西的梁善济,奉天的袁金铠,江西的谢远涵、黄为基,湖南的谭

延闿,福建的刘崇佑、林长民,四川的蒲殿俊、罗伦等,都是该会各支部的领袖。10 月,武昌起义爆发后,“宪友会”开始分化,一部分立宪派人在革命势力影响下逐渐转向革命,多数则对清廷越来越离心,观望形势,等待时机,为自身的利益和前途作应变的准备。国会请愿运动告终,但辛亥革命后立宪派仍很活跃,是民国初年重要的政治力量。

(梁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