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尔岑

(1812—1870) 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唯物主义哲学家、思想家,著名政论家和作家。出身大贵族家庭。幼年深受十二月党人思想影响。14 岁时曾与好友奥加略夫登上莫斯科城郊的麻雀山(今列宁山)庄严宣誓,决心继承十二月党人的革命传统,替死难志士报仇。1829—1833 年就读于莫斯科大学数理系,组织青年政治小组,阅读禁书,研讨各种社会政治思想和政治问题,特别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圣西门的学说。毕业后,被当局以“对社会极为危险的自由主义者”的罪名逮捕,被判流放(1835—1842)。流放归来,进行创作活动。针对俄国青年崇拜黑格尔哲学的现象,指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革命的代数学”,但反对黑格尔保守的政治观点,主张哲学应同反对专制制度的斗争联系起来;认为文学创作可以使人民听到“自己愤怒与良心的呼声”,写出影响颇大的小说《谁之罪?》、《偷东西的喜鹊》等。1847 年起长期侨居国外,目击 1848 年 6 月巴黎枪杀工人事件,从而产生俄国农民社会主义的思想,认为俄国能够绕过资本主义,直接依靠农民村社而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为日后民粹派的思想渊源。1852—1865 年侨居伦敦,以杂志《北极星》、《钟声》为阵地,积极开展革命活动,为俄国农奴制改革运动而疾呼。曾一度赞成自上而下的废除农奴制的改革,通过《钟声》上书亚历山大二世,希望以“理智的方法”进行和平的“经济革命”。但不久便抛弃了这种幻想。1852 年起历 15 年完成著名回忆录《往事与随想》, 含日记、书信、散文、随笔、政论和杂感等多种体裁,展示了 19 世纪中叶俄国和西欧社会生活及革命斗争的广阔历史画面。1869 年写给巴枯宁的《致老友书》中,放弃“俄国社会主义”理论,目光转向马克思。1870 年病逝于巴黎。

(高晓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