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开放政策

(Menhu kaifang zhengce) 美国政府在 19 世纪末提出的侵华政策。在中日战争后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时候,美国正与西班牙进行争夺古巴和菲律宾的战争,无暇顾及中国。1898 年 3 月(光绪二十四年二月),美驻华公使康格建议美国派海军占领大沽,以便向直隶渗透。1898 年初美西战争结束,美国把扩张视线转向中国。由于其他列强已在中国划定势力范围,为保证美国在分割中国的争夺中也享有均等的权利,美国政府提出“门户开放” 政策。1899 年 8 月美国国务卿海约翰(John MiltonHay,1838—1905)要求曾任驻华公使的柔克义起草“门户开放”文件草案。成文后,经海约翰修改, 以照会形式于 9 月 6 日令美驻英、德、法、俄四国公使分别向所驻国政府发出。11 月 13 日以同样方式照会日本和意大利政府。是为美国提出的第一次“门户开放”政策宣言。主要内容:(一)各国在中国的“势力范围”或租借地内的任何既得利益,其他国家不得干涉;(二)各国运往“势力范围” 内各口岸货物,均由中国政府按现行的约定关税率征收税款;(三)各国在“势力范围”内征收港口税和铁路运费时,不论何国应一律平等。在照会六国政府前,美国并未征询清政府的意见。1899 年 11 月在清政府询问下,海约翰才通知中国驻美公使伍廷芳,并警告清政府不得妨碍美国在华利益。到1900 年 3 月,受照各国相继表示赞同。1900 年中国北方发生义和团运动,列强出兵镇压,图谋瓜分中国。为防止别国乘机侵占中国更多的地盘,于己不利,美国国务卿海约翰于 7 月 3 日致美驻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俄国、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日本、葡萄牙、荷兰等国外交代表,发出美国第二次“门户开放”宣言。声明“保持中国的领土与行政的完整,保护各友邦受条约与国际法所保障的一切权利,并维护各国在中国各地平等公正贸易之原则。”(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 1 辑)1905 年, 美国第三次重申“门户开放”宣言。美国的“门户开放”政策维护了西方列强的在华利益,缓和了它们之间在华的矛盾,为美国向中国渗透打开了方便之门。

(史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