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对话

(Nanbeiduihua)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就经济合作与发展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进行的谈判对话。因发展中国家大多在南半球,发达工业国家大多在北半球,分别有“南方”“北方”之称,故名。又称南北谈判。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亚、非、拉广大发展中国家相继取得政治独立,但经济上仍受到殖民主义、帝国主义遗留下来的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束缚和发达国家垄断资本的控制与剥削,因而要求与西方发达国家对话,争取经济独立,扫除经济发展的外部障碍,建立公正、合理、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国际经济新秩序。1959 年英国劳埃德银行总理弗兰克首次使用南北问题的提法。对话兴起于 60 年代中期。1964 年 6 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第一届贸易与发展会议上, 发展中国家组成七十七国集团,与发达国家进行集体谈判。此后,每届贸发会议召开前,七十七国集团均举行部长级会议,协调立场,统一行动。70 年代发展较快。1975 年和 1977 年,19 个发展中国家与 7 个发达国家两次在巴黎举行国际经济合作部长会议,就原料、能源和金融等问题进行讨论。1977 年 11 月,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成立(又称南北委员会),主席为联邦德国前总理勃兰特,就促进南北对话多次举行会议。1978 年起,联合国大会成立全体委员会,审议南北对话有关问题。1981 年 10 月在墨西哥坎昆召开了有 14 个发展中国家和 8 个发达国家政府首脑参加的国际经济与发展会议,即

坎昆会议。南北对话取得了一些成果。原料生产国组织在与发达国家的谈判中,部分掌握了原料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主动权。1975 年,欧洲共同体同非洲、加勒比海和太平洋地区 46 个发展中国家在多哥首都签订较为平等的《洛美协定》。以后该协定续订三次。由于发达国家,主要是美国竭力维护其既得利益,南北对话困难重重,成效不大,80 年代陷入僵局。

(杨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