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

(Tianchao tianmu zhidu)太平天国起义军的纲领性文件。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于 1853 年冬,洪秀全旨准颁布了反映太平天国基本国策的《天朝田亩制度》。这是一个以解决土地问题为中心的比较全面的农民革命纲领和比较完整的社会改革方案,其主要内容包括两部分:①关于土地纲领。从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思想出发,提出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和办法。总的原则是,“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目的是要达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这就从根本上否定地主阶级对土地的所有权,实行耕者有其田,进而建立一个“四有”、“两无”的理想社会。平分土地的原则和办法是:一、按人口平均分配,即“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 人寡则分寡”。二、按土地好坏搭配。先按早、晚二季产量,将田划分九等, 然后按田好坏搭配分配,“如一家六口,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三、分田有年龄的差异,凡 16 岁以上男女分得田亩的面积应为 15 岁以下男女的一倍。②关于理想社会蓝图。《天朝田亩制度》按照我国古代“寓兵于农”的思想,把太平军的组织系统移植到社会上,制定了“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和守土乡官制度。规定五家为伍,设伍长;五伍为两,设两司马;四两为卒,设卒长;五卒为旅,设旅帅;五旅为师,设师帅;五师为军,设军帅。从伍长到军帅,都调选本地人充任,故称乡官。军帅以上设监军、总制,称守土官。“两”(加上两司马为 26 户)作为社会基本单位,由两司马管理生产、分配、行政、司法、教育、礼俗及军训等。每一户为一个生产单位,规定每户必须种桑织布,养五只母鸡,两头母猪。一切农副产品除留足每户“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 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鳏寡孤独、疾病残废等丧失劳动力的人,都由国库供给。又规定:“凡二十五家中陶冶木石等匠俱用伍长及伍卒为之,农隙治事”;“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上)”。《天朝田亩制度》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历代农民在革命斗争中提出过的“平均”、“均贫富”、“等贵贱”的思想, 集中反映了亿万农民迫切要求摆脱封建剥削和压迫、要求平等和消除贫富差别的愿望,表现了农民群众对封建土地制度的深恶痛绝,和大胆否定的革命精神。它鼓舞了广大农民为反对封建制度而斗争,成为中国历史上农民革命斗争的最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但是,《天朝田亩制度》所规定的分配土地和“通天下皆一式”的经济生活方案,是一种绝对平均主义思想。这种方案不可能使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相反,它将使社会生产力停滞在分散的小农经济的水平上,把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理想化、固定化。因此,它又具有违反社会发展规律的落后性。这个文件还规定天王高度集权,官员世袭制,以及把“黜为农”作为对官员的处罚,表现出尊卑贵贱的封建等级观念。《天朝田亩制度》既具有革命性,又具有封建落后性, 这个矛盾是由农民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决定的。太平天国领袖们所绘制的平分土地和经济生活的图案,实际上是不可能实现的。

(梁义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