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Shehuizhuyi jiaoyu yundong)也叫四清运动。1963 年至 1966 年中共中央发动的在农村和城市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的运动。八届十中全会后,在湖南、河北等地开始整顿人民公社和进行社会主义教育。保定地区称为“四清”,即清理帐目、仓库、财物和工分(人们称之为“小四清”)。毛泽东肯定了这些做法,并提出“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在 1963

年 2 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决定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在城市进行“五反”, 即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5 月 20 日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通称“前十条”),重申了八届十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阶段阶级斗争的估量,并认为“当前中国社会中出现了严重的尖锐的阶级斗争情况”, 全国面临着出现“反革命复辟”,马列主义的党变成“修正主义的党,变成法西斯党,整个中国就要改变颜色”的危险前景。认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是重新组织革命的阶级队伍,向着正在对我们猖狂进攻的资本主义势力和封建势力作尖锐的针锋相对的斗争,把他们的反革命气焰压下去,把这些势力中间的绝大多数人改造成为新人的伟大的运动,又是干部和群众一道参加生产劳动和科学实验,使我们的党进一步成为更加光荣、更加伟大、更加正确的党”的运动。按照这一文件的精神,各地开始试点。9 月,中共中央根据试点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又制定了《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通称“后十条”),经 11 月 14 日政治局会议通过,发出。此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逐步在全国铺开,派出大批工作队,向干部和群众逐条宣讲“双十条”。1964 年 5 月 15 日至 6 月 17 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研究社会主义教育问题。会议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估计, 认为城市企业和农村中有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马克思主义者手里,提出了进行夺权斗争的任务。9 月 18 日中共中央发布了由刘少奇主持修订并经毛泽东修改的“后十条”修正草案。这个草案对形势估计更为严重,认为“敌人反对我们的主要形式”是拉拢腐蚀干部和建立“反革命两面政权”;这次运动比土改更广泛、更复杂、更深刻,有些地区要进行所谓“民主革命的补课”; 整个运动要由工作队领导,全国由中央国家机关、人民解放军、高等院校师生抽调百万人组成工作团领导和参加社教运动。基于“左”的估计,运动中打击面过宽,斗争过火,造成了许多错案。 1964 年 12 月 15 日至 1965 年 1

月 14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全国工作会议,讨论制定了《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这个文件下达后, 1964 年下半年以来“左”的偏差有了部分纠正,解放了大部分干部,逐步实行了群众、干部、工作队的三结合。但是,这个文件仍然把阶级斗争形势估计得过于严重,并提出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一提法,以此作为运动斗争的矛头所向,要整的重点。这就为尔后把斗争的矛头指向党的各级领导核心提供了依据。这一文件规定全国城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一律简称四清运动(即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清组织运动),六七年内搞完。实际至 1966 年夏秋,“文化革命”起来后即结束,全国开展过四清的县、社约占三分之一。四清运动实质上是“文化大革命”的一次预演,基本方面是错误的,但在解决干部作风和经济管理方面起了一定作用。

(李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