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泰因—哈登堡改革

(Shitaiyin-hadengbao gaige)19 世纪初普鲁士王国进行的一系列资产阶级自由主义改革。主要推行者是两位首相海因里希·斯泰因和卡尔·哈登堡,故名。当时的普鲁士在军事上屡遭拿破仑的打击,反映出经济政治制度的腐朽性。1807 年 7 月的提尔西特和约使普鲁士失去了大半国土。10 月, 普鲁士国王在拿破仑的压力下任命施泰因为首相。施泰因推行的改革主要有两项:新的城市条例和“十月敕令”。前者规定由城市自己管理财政、教育和救济工作,由市民投票选举的市议会行使城市的行政权。“十月敕令”全称为《关于放宽土地占有的条件限制和自由使用地产以及农村居民的人身关系法令》,规定容克地主可以兼营工商业,市民和农民也可以购买贵族地产; 废除农奴对地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但仍要他们对容克地主负担一定的义务。“十月敕令”基本上废除了农奴制度,并使容克贵族失去了对土地的垄断。资产阶级既可以购买地产,又能获得廉价的劳动力,因而促进了工商业经济的发展。1808 年 11 月,施泰因被保守派赶下台。不久邻国推行的资产阶级改革初见成效,使普鲁士感到了压力。1810 年 6 月,哈登堡就任内阁首相。他仿照其他邦国的经验,先后颂布工商法、税收法、宪兵法令、解放犹太人法令和调整法令。解放犹太人的法令使犹太人获得了公民权。著名的调整法令颁行于 1811 年 9 月 14 日,为进一步调整农民与地主间的关系,对农民如何获得土地作了规定。1816 年 5 月,普鲁士政府又以公告调整法令的形式, 对内容作了补充。它规定农民可以有条件地赎取他们的祖先作为自由人时耕种过的土地;获得土地的农民以后还须自备牛马为地主尽一定的义务。这项法令使一定数量的农民获得了土地与一定意义上的自由,从而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1817 年哈登堡下台。施泰因—哈登堡改革虽然不彻底,但促进了普鲁士王国由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

(邓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