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产主义

(Ouzhuo gongchanzhuyi)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部分资本主义国家共产党的纲领性主张。欧洲西班牙、意大利、法国共产党为主要代表,故名。 1976

年意共总书记贝林格首次正式使用此词。兴起于 70 年代中期。其主要内容是:强调马克思主义必须与各国革命实践相结合,认为各国应根据自己的历史文化传统、民族特点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充分利用现行民主制度,通过普选,和平夺取政权,不排除在统治集团使用暴力时也使用革命暴力;反对无产阶级专政的提法,强调未来的社会主义社会应充分体现民主自由的原则,主张政治上的多元化和经济上的多样化,实行多党制, 各党通过选举“更迭执政”,建立混合经济体制,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将具有决定性作用的经济杠杆掌握在社会手中;承认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作用, 但认为党应成为“新型的群众性的党”;强调国际上各共产党独立自主,互不干涉内部事务,反对“领导中心”、“领导党”,更反对以“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压制和指挥各国党为其服务。目前已宣布奉行欧洲共产主义的党有近 20 个。

(杨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