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殉与人祭

(renxunyurenji) 用人殉葬和作为祭品的制度。这种制度起源较早, 在我国古代社会中也延续了很长时间,考古和文献资料表明,其典型发展时期是在商代。人殉制度在早商时期即已盛行,河南郑州、安阳,湖北黄陂, 河北藁城等地的商代遗址中都发现有以人殉葬的墓葬。晚商时期的贵族和商王的大型墓葬的殉人可达百人之多。殷墟墓葬区的 1001 号大墓的殉人,多数

都是青少年,其中有几个甚至是幼童。这坐大墓共殉葬 164 人。殷墟王陵东

部的武官村大墓呈“中”形,其规模虽然小于 1001 号墓,但仍发现殉葬 79 人。近年在安阳小屯村发现的妇好墓,尽管殷墟王陵区的公共祭祀场所早曾发现 1228 座祭祀坑,有近两千多个人牲。70 年代在王陵区又发现 250 座商

代祭祀坑,其中的 191 座埋葬有被杀害者的骨架 1178 具。比较早期的坑 18

组,用人牲达千人之多,一次祭祀杀人最多的为 339 人,一般的 10 至 100

人不等。较晚的祭祀坑每组用人仅 10 至 20 人。从发展情况看,时代愈晚, 用人牲的现象便愈益减少。这反映着商代社会情况正在逐渐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晁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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