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Luosifu xinzheng)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政府于 1933—1939 年间实施的各项经济社会改革措施的总称。因其强调用国家力量大规模地干预社会经济生活以摆脱危机,从而有别于此前的自由放任政策,故名。1929

—1933 年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使美国经济陷入极端混乱局面。1933 年工业生产比 1929 年下降 39%,农业总收入降低 57%,进出口贸易下降 70%, 失业人数达 1700 万,破产农户达 100 余万户,1 万家银行倒闭(占全国银行总数的 49%)。社会生产遭严重破坏,人民生活急剧恶化。阶级矛盾尖锐, 工人罢工,失业者示威游行,饥民哄抢食品店,小农武装反抗,时有发生。经济大危机暴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极不适应的状况,使人们对资本主义制度产生怀疑。为了摆脱危机,缓和阶级矛盾,维持资产阶级统治,1933 年罗斯福当选为总统后,立即改变胡佛总统任内基本上奉行的自由放任政策,开始了以“救济、复兴、改革”为指导思想的新政改革。一般认为 1933—1935 年初为第一次新政,主要目的是救济、复兴;1935 年中至 1939

年被称为第二次新政,改革是其主要目标。第一次新政期间,以 1933 年 3

月 9 日—6 月 16 日颁布的新政立法和命令最多(达 70 多个),史称“百日新政”。新政主要内容为:①整顿财政金融措施。首先,整顿银行。暂时关闭银行,经检验后,有偿付能力的银行才允许重新开业。1933 年 6 月 16 日通过《格拉斯—斯特高尔法》,迫使商业银行完全脱离投资机构,并拟建联邦储蓄保险公司。其次,改革银行体系。规定凡拥有百万美元资金以上的大银行都要参加联邦储备银行,以扩大国家银行的权限和业务控制。再次,统制货币。1933 年 6 月 5 日颁布《放弃金本位法令》,使美元贬值 41%,以加强出口竞争能力。又次,改革税制。强调应根据纳税能力重新分配税收。② 调整工业生产措施。1933 年 6 月 16 日国会通过《全国工业复兴法》,由国家出面协调国家、企业主及劳工间的关系,实行工业企业的公平竞争,并由国家举办各种公共工程,减少失业。1935 年 7 月 5 日颁布《全国劳工关系法》,

重申被最高法院裁决为违宪的工业复兴法中关于劳资关系的条款。1938 年 6

月 25 日颁布《公平劳动标准法》,规定了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③节制农业

发展措施。1933 年 5 月 12 日,国会通过《农业调整法》,缩小现有耕种面积,以农产品加工公司的税收补偿减耕的损失;重定农产品价格,由政府补贴维持农产品的价格。根据该法成立农业调整局,以控制农副产品的生产。1933 年 6 月 16 日通过《农业信贷法》,成立农业信贷署,援助农民。1938

年 2 月颁布新的《农业调整法》,规定丰年由政府收购剩余农产品,歉收时

由政府控制市场价格。④实行社会救济和以工代赈。1933 年 3 月 31 日,国会通过法案,成立民间资源保护队,为失业青年提供工作机会,使其从事垦植和建筑。5 月 12 日通过《联邦紧急救济法》,成立联邦紧急救济署,加强公共工程。1935 年 8 月 14 日通过《社会保险法》,对失业者、老人、残疾者提供社会保险。新政实施的结果使美国逐渐摆脱了危机,为千百万人提供了就业和生活的保障,使经济不平衡状况有所改善。1935 年起所有经济指标都稳步上升,失业人数大幅度下降。新政缓和了阶级矛盾,避免了法西斯上台的危险,维护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新政没有从根本上消除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大多是应急措施,没有完整的理论依据,但体现了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经济的思潮,反映了现代私人垄断资本主义向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这一

总的趋向,对美国以后历届政府的政策影响很大。

(孙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