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Guanyu zhengquechuli renmin neibu maodun de wenti ) 1957 年 2 月 27 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第 11 次(扩大)会议上发表的重要

讲话。会后经过整理、修改、补充,于 6 月 19 日在《人民日报》发表。全篇

讲话分 12 个小题目,首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规律,明确回答了社会主义社会有无矛盾的问题。指出“没有矛盾的想法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天真的想法”,正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前进。“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它是和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的;但是,它又还很不完善,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产力的发展又是相矛盾的。除了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发展的这种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以外,还有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又相适应又相矛盾的情况。”“广大群众一面欢迎新制度,一面又感到还不大习惯;政府工作人员经验也还不够丰富,对一些具体政策的问题,还应当继续考察和探索。这就是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有一个继续建立和巩固的过程,人民群众对于这个新制度还需要有一个习惯的过程,国家工作人员也需要一个学习和取得经验的过程。”其次, 阐明了区分和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他指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一般是非对抗性的,但在被剥削阶级同剥削阶级之间说来,除了对抗的一面以外,还有非对抗的一面;矛盾的性质不同,处理方法也不同。处理敌我矛盾用专政方法,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用民主方法,而且只能用民主方法。人民不能对自己专政,不能人民中的一部分人向另一部分人专政。民主的方法就是历来运用的团结批评——团结的方法;两类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重要的是条件,看处理是否得当。再次,明确宣布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基本结束,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并具体分析了人民内部矛盾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表现,提出了处理这些方面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政治上强调了民主方法的极端重要性。经济上提出了从物质利益方面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即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无论生产和分配,积累和消费,都要统筹兼顾。归根到底,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正确处理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关系。科学文化上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的方针。这篇讲话,是在中国共产党面临由阶级斗争到经济建设的转变关头, 人民内部矛盾日益突出并迫使人们认识和正确处理它的情况下,参照国际国内的历史经验,对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作出的新的探索和科学概括,是毛泽东继创造了新民主主义学说之后又一重大创造。这篇讲话公开发表时,正值反右派斗争已经开始,毛泽东对当时阶级斗争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讲话稿整理过程中加进了一些同原讲话精神不协调的论述。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一主题是鲜明的。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实践愈来愈证明了它的正确性和生命力。

(李起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