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腊奴隶制

(xila nulizhi) 古希腊十分流行的剥削制度之一,以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为特征。在许多城邦曾得到高度发展,成为决定社会面貌的根本制度。根据文字材料,奴隶制在希腊的出现可确切追溯到迈锡尼文明时代, 当时的宫廷和王室经济中均有相当数量的男女奴隶存在。荷马时代和古风时代,奴隶被用于家内劳动,作为主人生产的助手,数量看来并不多。古风时期,债奴制曾一度流行,但后来各邦都逐渐禁止了这种奴役同族人的制度, 为奴役外族奴隶创造了条件。在斯巴达、帖撒利、克里特等地,发展起希洛制类型的耕奴制(也有人认为希洛制是农奴制)。随着希波战争进行和胜利, 希腊同周边地区交往的扩大,大量战利品流入战胜国,城市人口的增加,居民对各种商品(包括武器装备)需求的增加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一些城邦的手工业、商业得到很大发展,容纳了大量奴隶劳动。农业中的奴隶数量也有所增加,奴隶制浸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决定着社会的面貌。就此类奴隶制(过去叫古典奴隶制)发展情况而言,雅典的材料最为充分,但奴隶在人口中的比重仍难以确定。近现代学者根据古代留下来的少数统计材料得出相距不太远的结论:多数认为雅典奴隶数量在 7~10 万,少数认为在 15~20 万,如以 10 万计,包括家属在内的公民人数与奴隶人数相近。这个比例可以作为估计其他蓄奴较多城邦奴隶数量的参考。但希腊城邦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用雅典简单比照其他城邦是不科学的。希腊奴隶的来源之一是部分战俘,但战俘命运是多样化的,并不都变为奴隶,且战争与和平时期相比, 毕竟是短暂的,所以,同黑海沿岸、色雷斯、伊利里亚、西亚的人口贸易是另一重要的经常性来源。奴隶的自然生殖也在奴隶的再生产中占有重要地位。奴隶买卖活动可以在任何一个城市进行,雅典、开俄斯、提洛岛都有较大的奴隶市场。女奴价格较男奴为高,有特殊技能的奴隶价格较无特殊技能的高。奴隶劳动最集中的生产部门是采矿业,在雅典劳洛温银矿劳动的奴隶最多时达 2~3 万。另一奴隶集中的生产部门是各种手工作坊。一般小作坊有两三个奴隶帮工,个别大手工作坊有奴隶工匠数十人。雅典一最大的奴隶手工作坊使用 120 名奴隶。此外,航海业、建筑业等部门也有奴隶劳动。除斯巴达类型的城邦外,农业领域仍是中小农民活动的主要领域,但较富裕的农民普遍有奴隶帮手,大土地所有者的农庄则使用较多的奴隶劳动,如伯利克里的农庄。在非生产领域存在大量奴隶,如各种家仆、演员、妓女和知识分子奴隶(教师、医生、秘书)。雅典有特殊的国家机器中的奴隶,如下级公务员、警察、造币工、清洁工等。奴隶的法律地位低下,完全是奴隶主本人、集体或国家的财产,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奴隶主可以对奴隶施以各种刑罚, 直至杀死。奴隶可能无家庭、名字,需穿特殊服装,但并不是所有城邦和所有奴隶均如此。雅典禁止任意虐杀奴隶,奴隶在街上行走,不必给自由人让道。克里特允许奴隶同自由民结婚,一些奴隶阶级上层可以有家庭和少量个人支配的财产。希腊奴隶不断进行阶级斗争,斗争方式有武装起义、逃亡、怠工、破坏工具。希洛人起义和雅典 2 万奴隶大逃亡是突出的例子。由于希腊奴隶制十分突出,因而一般对希腊奴隶制社会的性质没有引起异议。

(郭小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