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地

(quandi)清初满洲贵族大规模圈占汉人土地的活动,为清初弊政。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满足满洲贵族对土地的贪欲和笼络八旗将士,派遣官员跑马圈地,先后出现了三次高潮。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下令:“凡近京各洲县民人无主荒田,及明国皇亲、驸马、公、侯、伯、太监等,死于寇乱者,无主地甚多,⋯⋯尽行分给东来诸王、勋臣、兵丁人等。”(《清世祖实录》卷 12)顺治二年九月,圈占的范围扩大到河间、滦州、遵化等京东、京南府州县。顺治四年正月下令于顺天、保定、河间、易州、遵化、永平等42 府州县内圈地。此后,大规模圈地停止,但是零星的圈地、换地,“带地

投充”仍不断发生。圈地持续了几十年,共圈占汉族人田地 224982 顷。圈占

范围主要在直隶 6 府 2 州 1 县,共计 77 州县,广袤 2000 余里。少部分在山西之太原、潞州,山东之德州、徐州等地。所圈之地,最初为无主荒地,继之有主无主之地一体圈占;圈占还包括庐舍、场圃,使大批汉人地主和农民骤失田产庐舍,生活无着。满州贵族用圈占的土地设立皇庄,赏赐王公勋臣, 分绘八旗兵丁。对王公勋臣的赏赐,按宗室、王公、官员的等级和所属壮丁数目,给以不同数量的庄田和壮丁地。八旗士兵按照“计丁授田”的原则, 分得一定数量的土地。他们依靠这些田土解决生活所需及出征的军事装备。八旗官兵的旗地约 14 万余顷,占圈占土地的绝大部分。清初圈地是野蛮的劫掠,致使百余万人破产失业,流离失所,激化了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同时也破坏了农业生产,阻碍了社会进步。由于壮丁逃亡和汉族人民不断反抗, 康熙八年(1669)下诏停止圈地。

(单福海 何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