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与大学士

(neige yu daxueshi)明清两代的内阁是封建皇朝中央政府的最高办事机构,内阁中的大学士地位类似前代的宰相。明朝初期,朱元璋撤销中书省,分相权于六部,加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置华盖殿、英武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选用一些翰林院的学士、侍读、编修等官员入值,协助皇帝处理书奏,以及根据皇帝的意图草拟诏书、敕诰。其时,大学士也只是担任顾问和秘书的职务,“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明史》卷 72 《职官志》),权限不大。永乐年间,解缙、杨荣等入值文渊阁,“参预机务”,因其在大内殿阁办事而称“内阁”,内阁正式设立。当时规定: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级别也不过正五品,属于中级官员,且“不置官属,不得专判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同上)。内阁大学士只能遵照皇帝的命令办事,由皇帝“自操威柄”,内阁只是一个辅助性的办事机构。明仁宗以后,内阁权位渐高。宣德时,大学士杨荣、杨士奇、杨溥等兼领尚书,并称“三杨”,权势较大。明中叶以后,由于政治腐败,皇帝“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廿二史箚记》),由内阁代替皇帝草拟诏命、敕诰,六部尚书凡事须请示内阁大学士,而且“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内阁大学士有多人,其中一人为首领,称“首辅”。首辅更是位极人臣,一切朝政归其调度,俨然成为实际的宰相。此后,内阁地位进一步提高。嘉靖时把持朝纲 20 年的严嵩和万历时主持改革的张居正, 都是明后期影响很大的内阁首辅。与此同时,围绕着首辅地位的内阁纷争也愈演愈烈。明中叶以后,宦官的势力不断发展,逐渐控制了全国的军政大权。宦官二十四衙门中的司礼监代替皇帝批阅奏章,传布政令,凌驾于内阁之上, 以至“首辅亦仰其鼻息”,“阁臣亦听命矣”。因此,内阁的权力也受到一定限制。清代的内阁制度沿袭明朝,并有所取舍。顺治十五年(1658),清廷裁撤内三院为内阁,设立殿阁大学士 4 人,协办大学士 2 人,均是满汉各半,其职务为“参赞机务,表率百僚”(《乾隆会典》卷二)。内阁下设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诰敕房等机构。具体职责是:替皇帝起草诏命、批答奏章,主持大典仪式等。与明代比较,清代内阁制度比较正规、比较完备, 但实权远比明代为小。清代皇帝处理军国大事,最初是通过议政王大臣会议, 雍正后则由军机处策划。内阁虽居一切官署之首,作为中央最高行政机关, 实际上却只能处理一般的行政事务。这种情形,一直沿袭到清末。

(马克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