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

(sulian shehuizhuyi gongyehua)苏联用现代科学技术装备工业,并用它去装备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其他部门,使机器大工业在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占优势地位的过程。1925 年 12 月俄共(布)“十四大”通过了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总路线,确定把苏联从一个输入机器装备的国家变成生产机器装备的国家。1926—1928 年,是苏联工业化的初级阶段。在此期间,一方面进行工业建设,另一方面探索工业化的道路,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五年计划。在如何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方针政策问题上,党内进行了不同意见的争论,最后确立了斯大林的主张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这就是:优先发展重工业, 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实行高积累、高速度,迅速消灭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1927 年 12 月,联共(布)“十五大”通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指示”的决议,指出计划应注意消除国民经济中的不平衡现象,正确处理工业与农业、重工业与轻工业、积累与消费等比例关系,但强调高速发展重工业。根据决议精神,并考虑到某些无法预测的客观条件,国家计委起草了两个“一五”计划(1928—1932)的方案即最高方案(又称最佳方案) 和最低方案(又称初步方案)。最高方案比最低方案的指标高 20%。在领导机关审查讨论时,布哈林、李可夫等人赞成最低方案,主张工农业的均衡发展,但遭到斯大林的批判。1929 年 4 月,党的第十六次代表会议讨论并通过了最高方案,5 月经苏维埃第五次代表大会批准。计划规定,国民经济总投资为 6469500 万卢布。经过苏联人民的艰苦努力,“一五”计划提前 9 个月完成。1932 年工业总产值比 1928 年增长了 102%,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 70.7%,但消费资料生产只完成计划的 73.5%,农业产量下降到历史上最低水平。从 1933 年起开始实施“二五”计划(1933—1937)。计划规定

国民经济总投资为 1375 亿卢布,并要完成整个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考虑到农轻重比例严重失调的情况,计划把发展轻工业放在重要地位。计划规定工业年平均增长率为 16.5%,其中轻工业为 18.5%,重工业为 14.5%。“二五”计划也提前 9 个月完成。在“二五”计划期间有 4500 个工业企业投入生产,工业产量比 1932 年增加 120%。但由于种种原因,轻工业和农业分别只完成计划的 85.4%和 76.9%,而重工业完成 121.3%,因此农轻重比例失调情况没有解决。经过两个五年计划的建设,苏联基本上完成了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形成了一个门类比较齐全的工业体系,消灭了工业中的非社会主义成份,使苏联的工业总产值由原来的世界第五位和欧洲第四位跃居为世界第二位和欧洲第一位。

(段炳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