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研究的主体与客体

(lishi yanjiu de zhuti yu keti)或称史学的主体与客体。历史研究是一种历史认识,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是人,而客体是认识的对象,具体来说就是整个自然界和整个人类社会。而历史研究的主体则指历史学家及其他进行历史研究的人,历史研究的客体指的是通过各种历史资料所展示的确曾发生过的客观历史过程。

历史学家主体认识上的各种特征给历史研究带来了主体性问题。即,包括哲学观点、政治立场、知识基础、生活经验、情感、性格气质等在内的主体意识结构诸因素,对每个史学家来说都存在差异,因而造成对同一问题的历史研究出现不同面貌的可能性。譬如,封建史家可能会把农民起义诬为盗贼,而无产阶级史学家则把农民起义视为反剥削压迫的英雄。体现在历史研究的成果上,由于史学家主体性的渗入,使绝对如实地再现历史成为不可能的事。但这并不是说,承认史学主体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历史认识成果的差异,就否认史学主体还存在不同程度的一致。由于科学家的求真态度、方法的日益科学,在特定范围内哲学观、政治观的一致、人为环境的一致等,历史认识的一致性是可能出现的,因此,史学主体既有差异的特性,又有一致的特性。

当然,不可能绝对如实地完全再现历史,不仅在于史学主体的特性,还在于史学客体的特殊性。这个特殊性就在于,客观历史的发展在时间上是不可逆的,即一去不复返的;而反映这一客观历史的史料往往是不完整的、表面化的,甚至掺杂了史料记载者的主体成份的,因而客观历史是不可复原的。但这并不是说历史研究的客体即历史研究的对象就不是客观历史,而是什么“选择后的历史”,因为史学主体的目的就是要去伪存真,从掺杂记录者主体因素且不完整的史料中尽量获取历史真实,尽量从大量表面化资料中发掘历史规律,求得深层的历史因果,即不断向历史真实逼近。这样得出的历史研究成果虽仍可能是带有主观色彩的“选择后的历史”,但这已经是史学, 而不是历史。只有承认这一点,才能使史学(历史认识)更接近历史(客观史实),否则便会使史学日益远离历史。

历史研究是其主体与客体相结合的产物,因此必然带有二者的痕迹。历史研究的主体使客体上升为科学知识,而客体则是主体获取这一科学知识的源泉。但是历史研究的主体无法直接实践于客体,必须借助史料作为二者发生关系的中介,因此史料是客体的某种表现形式,主体必须首先实践于史料, 然后才能实践于客体本身。这样,史学主体的工作必然首先是寻求符合史实即客体的史料,这才能使主体力图如实反映客体的努力获得成功。

(赵世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