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zhongguo gongchandang disanci quanguo daibiao dahui ) 1923 年 6 月在广州举行。到会代表有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张

国焘、瞿秋白、张太雷、邓中夏、向警予等 30 余人,代表党员 420 人。共产国际代表马林参加了大会。大会中心议题是讨论国共合作问题。与会代表着重批评了张国焘等人怀疑国共合作,反对全体共产党员和产业工人加入国民党的“左”倾观点,也不同意马林、陈独秀提出的“一切工作归国民党”的右倾观点。大会接受了共产国际关于国共合作的决议,决定在保持中国共产党政治上、组织上独立性的前提下,全体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大会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和关于劳动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决议案,发表了宣言,修订了党章,改选了中央执行委员会。选出陈独秀、李大钊、毛泽东、蔡和森、罗章龙、谭平山等 9 人为

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由陈独秀、毛泽东、罗章龙、蔡和森、谭平山 5 人组成中央局,陈独秀任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毛泽东为秘书。这次大会正确地制定了革命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促进了国共合作的迅速形成,推动了中国革命的发展。但对于无产阶级领导权、农民土地问题以及革命军队问题, 没有提出或没有作出明确决定。

(李慎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