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传佛教的兴起

(zangchuan fojiao de xingqi)吐蕃佛教一般称喇嘛教,喇嘛是西藏佛教僧人专称,意为上人。7 世纪,佛教传入吐蕃,受到王室扶植,至 9 世纪中叶,达玛赞普发动禁佛运动,吐蕃地区的佛教受到极大破坏。10 世纪后半期,在封建农奴主支持下,残余的佛教势力再度兴起,这时期称为后弘期(始于 978)。许多僧被派到印度、克什米尔等地区学习佛法,并延请了一些印度僧人到阿里传播佛法,兴建寺院。复兴起来的佛教,是和原吐蕃宗教长期斗争、融合以后的佛教,在教义上是佛教的,在形式上吸收了许多原有宗教的色彩。因此称为西藏佛教、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11 世纪中叶喇嘛教间渐形成一些派系,主要有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各教派都拥有相当的政治势力,与封建农奴主的力量紧密结合在一起。各派修筑的寺院, 渐形成文化中心,周围地区也出现一些城镇,成为经济、交通的中心。蒙古汗国兴起后,吐蕃各种势力开始与蒙古交往,表示臣服于蒙古汗国。绍定二年(1229),甘、青和原属西夏地区成为阔端封地,他邀请萨迦派大师萨班等人至凉州会面。此后经西藏佛教势力与蒙古的多次交往,在元朝政府的支持下藏传佛教得到发展。藏传佛教教义以显密宗为主,大乘与小乘兼容,又以大乘为主,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成为藏密。元朝以后,藏传佛教又受到清政府支持。

(张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