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人与商税

(qingdai shangren yu shangshui)清代的商业不断发展,商人活动范围日广,数量日多,资本日益雄厚。以商人与官府关系不同,可区分为官商、民商。官商是为政府服务的专业商人,拥有官府赋予的种种政治和经济特权,从事与政府的财政、军需和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商业活动。官商包括内务府的皇商、广东十三行的行商等。民商为一般从事商业活动的民间商人。从经营范围上划分,有钱商,铜商、茶商、盐商、米商、布商等。有的商人由于经营方式不同又可细分,如盐商分为场商、运商、票商、垣商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类商人经营形式也在发展变化,从钱商来看,由最初的票号到钱庄以至近代的银行。从地域上划分,有晋商、徽商、秦商、浙商、洞庭湖商等。有的大商人资本雄厚,常常拥资百万,乃至千万。其巨额财富,除用作消费外,主要用来购买土地和报效政府。其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投资于手工业生产,转化为最初的工业资本。大量的中小商人,受到大商人的排挤和官府的榨取,苦心经营,惨淡度日。

商税是官府征商所得的财政收入。清代商税是我国古代商税制度的发展和继续,它包含着从封建税制过渡到近代课税的最初形式。清代前期、中期, 商税的基本形式是杂税和榷关税。杂税乃市税,又称坐税。清代杂税主要是指芦课、渔课、田房税契、牙帖商行当铺税、落地税等项而言。杂税税率一般在 3%左右。榷关税乃通关税,又称过税,新海关出现后又称为关税。榷关分户部关、工部关,户部关由户部管辖,有 24 处,征收正项税银及附加税银等。工部关抽征木税,由工部管辖。榷关税率浮动在 3~6%之间。到了清代后期,在杂税与榷关税之外,又出现了厘金和新海关税。厘金是咸丰年间为镇压太平军筹饷,在水陆交通要道设卡加征的通过税。最先在扬州征收, 随即遍及全国。税项名目繁多,税率甚高。杂税、榷关税、厘金三项税课是纯粹的封建性征商。新海关税亦称洋关税,系鸦片战争后所设对进出口物品征收的关税。它在机构设置与税务制度的某些方面模仿各国海关制度,具有保护关税的外壳,但实行“协定关税”,进出口税率均为 5%,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侵略,阻碍了中国近代民族工业的发展。

(单福海 何本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