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

(Zhonghua suweiaigongheguo linshi zhongyang zhengfu)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瑞金建立的中央政权机构。1931 年 11 月 7 日至 20 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

召开。大会宣布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选举毛泽东等 64 人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农民主专政的国家,全部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大众,对一切剥削阶级和反革命分子实行专政;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日常最高权力机关。11 月 27 日,中央执行委员会开会选举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人民委员会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毛泽东任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为副主席,下属外交、军事、财政、劳动、教育、土地、内务、工农检查、最高法院、国家政治保卫局、邮政总局、中央出版局、中央印刷局等部门。朱德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为副主席,下属红军总政治部、军委总参谋部、军委总经理部、军委总供给部、军委总卫生部、红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军委后方办事处、军委抚恤委员会等部门。至 1932 年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下属七个省苏维埃政府,即江西省、福建省、湘赣省、湘鄂赣省、闽浙赣省、湘鄂西省、鄂豫皖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是中国领土内同国民党政权性质根本不同的政权,是第一个为工农兵和一切劳苦群众服务的中央政府。它的建立, 推动了根据地人民的武装斗争、土地革命、政权建设和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的发展。

(朱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