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条约

(Huangpu tiaoyue) 中国近代史上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的第一个不平等条约。1844 年 10 月 24 日(道光二十四年九月十三日),法国专使剌萼尼以外交讹诈手段,胁迫清两广总督耆英在停泊于广州黄埔的法国军舰阿吉默特号上签定。共 36 款,附有《海关税则》。它攫取了《中英南京条约》(除割地赔款)和《中美望厦条约》中的全部特权,并有进一步扩大:法国人可以在通商口岸建造教堂,清政府有保护教堂的义务。11 月 11 日,剌萼尼又迫使清政府取消对天主教的禁令,准其在通商口岸自由传教。从此,西方各国传教士大批涌入中国,进行政治、经济和文化侵略。

(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