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共产主义政策

(Zhanshi gongchan zhuyi zhengce)苏维埃俄国在 1918 年夏到 1921年春实行的经济政策,亦称“军事共产主义”。它是在战争和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的情况下,为动员国内一切资源,保证前线需要和城市居民最低限度的口粮而被迫采取的一种非常措施,也掺杂着一些幻想直接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成份。主要内容是:①实行余粮征集制。1919 年 1 月,人民委员会颁布了《关于在各产粮省份征集余粮和饲料交国家支配》的法令,即余粮征集制法令, 正式开始实施余粮征集制。国家组织工人征粮队,征收农民的全部余粮,乃至部分口粮。到 1919 年下半年,它又扩展到肉类、油料和棉花等其他农产品。国家征集的粮食和其他农产品,大部分是以固定价格付给农民以迅速贬值的纸币,实际上近似于无偿征收。②在工业企业中实行普遍的国有化。不仅大中企业实行了国有,而且根据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 1920 年 11 月的决定,又把拥有机械动力而工人在5 人以下和不具有机械动力而工人超过10 人的小企业也都宣布收归国有。③实行贸易垄断制,禁止私人贸易。1918 年 11 月, 人民委员会颁布了贸易垄断法令,规定居民的生活必需品全部由国家和合作社经销,禁止私人贸易。1920 年中,又取缔了各类小商小贩。④实行口粮和生活必需品的配给制以及实物工资。开始是在各城镇按固定价格定量供应口粮和生活必需品;1920 年改行免费配给,同时,各类公用事业和公寓也免费使用。这样,职工的工资大部甚至全部实物化。⑤实行高度集中的总管理局体制。国有企业的原料和生产工具的供应、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均由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及其所属各总管理局实行统一管理。⑥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 的普及一切阶级的劳动义务制。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使苏维埃俄国能够集中全国的财力、物力用于前线,它对赢得国内战争的胜利起过重要的历史作用; 但它的实施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对经济发生消极影响,并在后期引起农民的不满。内战结束后,1921 年春为新经济政策所代替。

(段炳麟)